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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4年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4-06-27

 为深入贯彻落实席大大总书记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深圳市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际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席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席大大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坚持以国际化为导向,以制度型开放为动力,以增强企业、个人获得感和便利度为目标,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不断提升深圳对全球优质要素资源的强大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为深圳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宽松便利的吸引外资高地

  1.积极放宽外资市场准入。争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有序推进放宽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推动特定行业领域扩大开放。加快生物医药等领域外商投资项目落地投产,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开展境外已上市细胞和基因治疗药品临床试验。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扩大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等领域开放试点。(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河套发展署、市前海管理局)

  2.持续优化外商投资服务。制定新一轮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允许真实合规的、与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的资金(包括外籍人士合法收入)自由汇入、汇出且无迟延。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完善政企互动、商会协同的常态化沟通机制,提振外商投资企业扎根深圳发展的信心。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权益保护机制,健全市区两级外商投诉网络,畅通外商投诉渠道,保障外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市贸促委)

  3.深化产学研融合开放合作。支持国际一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来深设立研发型实体,鼓励外资研发中心与本土创新主体开展人工智能、新能源、医药等重点领域合作,更好融入本土创新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设立的研发中心承担科研攻关项目。完善外资研发型实体相关研发费用、技术合作、设备采购、成果转化、人才奖励等支持政策。积极引进知识产权、信用服务等专业服务领域外资头部机构。(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管局)

  4.推动国际产业与标准组织落地深圳。高标准建设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总部集群,支持组建世界创新城市合作组织,推动全球创新城市之间机制、平台和项目对接。支持世界无线局域网应用发展联盟(WAA)、国际星闪无线短距通信联盟(SA)成果及产品推广,鼓励开展应用示范点、举办国际性活动。推动世界超高清视频产业联盟、全球智慧物联网联盟、全球计算联盟、全球固定网络创新联盟等落地深圳。支持数字经济产业生态主导型企业发起设立国际产业和标准联盟,吸引数字领域国际组织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出台支持国际组织合作发展的相关政策,争取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等国际组织落户。(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河套发展署、市科技创新局、市前海管理局、市民政局)

  5.加强金融国际合作。推进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建设,建立健全对接港澳的开放型新体制和跨境合作制度体系,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金融市场和完备的金融服务产业链条,吸引更多金融机构入驻。加强与国际金融中心城市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数字金融等领域合作,支持更多“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金融机构加大在深布局。进一步深化深港跨境征信合作,允许深圳银行通过征信机构依法依规获取香港客户的征信信息。推动私募行业高水平国际合作。允许跨国企业在前海合作区率先设立财资中心。(责任单位:市前海管理局、市委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

  (二)创建优势集聚的对外投资标杆

  6.提高“走出去”综合服务能力。完善“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和作用,通过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等方式,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常态化服务支撑。搭建央地互动、国企民企合作机制,创新合作双赢模式,实现优势互补、高效协作、携手出海。引导产业合理有序开展国际化布局,积极参与国际产业分工合作。建设专精特新出海服务基地,打造成熟的出海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前海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7.加强金融跨境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与香港金融机构依法联动开展金融业务创新,提高相关国际业务能力,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引导深圳金融机构通过设立海外代表处、开设分支机构或直接并购境外金融机构等方式持续优化海外布局,加大对“走出去”企业在境外放款(含银团贷款)、内保外贷等方面金融服务力度,满足企业在境外的基础金融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市委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深圳证监局)

  8.提升跨境税收服务水平。打造“税路通·圳行动”服务品牌,成立服务“一带一路”企业税务专家团队,以跨境企业涉税需求为导向,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一站式、全周期税费服务。加强湾区涉税协同,推进粤深港澳四方税收协作。持续更新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走出去”税收指引、海外税收案例库,推出菜单式课程体系,帮助“引进来”“走出去”企业提高防控涉税风险能力。针对企业个性化跨境服务诉求,定制跨境税收服务包,聚集专业机构、企业、税局三方力量,提供境外税收争议解决的辅导、相互协商、预约定价安排、税务海关转让定价协同、跨境事项事前税收遵从评估等服务工具,助力企业解决跨境税收难题。(责任单位:深圳市税务局)

  9.推动数据要素安全高效跨境流动。支持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创新数字贸易制度、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打造国际科技信息枢纽,加快建设数字要素流通便利、数字贸易规则完善、数字技术创新引领的数字贸易国际化环境。编制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科研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指引,探索建立数据安全保护能力评估认证、数据流通备份审查、跨境数据流通、交易风险评估等数据安全管理相关机制和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完善跨境信用互认互通体系,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信用平台,组建粤港澳大湾区信用建设发展联盟,制定联盟信用标准,为信用互认、融合提供基础支撑。(责任单位:市前海管理局、河套发展署、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

  10.便利企业赴港澳开展商务活动。建立信息共享和核查互认机制,进一步拓展我市重点企业(机构)白名单,为企业提供免核纳税、按需申领、提速办理等政策便利。深化赴港澳商务备案“全网办”,实现办理备案“零跑动”,最大限度为企业提供便利。取消备案人员必须在备案企业注册地办理赴港澳商务签注的限制,实行赴港澳商务签注“全城通办”,方便备案人员灵活选择办证地点。为经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企业高管办理每次在港澳停留时间最长30天的人才签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三)建设高效畅通的国际贸易枢纽

  11.优化跨境贸易服务。支持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依托跨境贸易大数据集聚优势,升级优化“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公众号服务功能,推动跨境数据交互系统创新发展。完善报关单、备案单证等数据共享服务,探索叠加金融服务产品,为企业提供关、汇全流程服务。深入推进跨境电商出口阳光化申报试点,有效提升跨境电商企业出口退税便利化水平。鼓励深圳银行机构积极参与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和更高水平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贸促委、市委金融办)

  12.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扩大海运口岸和空运口岸“海空港畅流计划”通关试点规模,推广海运提前申报,推进空港进口货物实现“智能分流、顺势查验、嵌入监管”。加强通关信息化建设,为企业提供通关、业务办理、数据服务等信息化服务,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深化跨关区口岸属地协同监管试点,推动更多优质企业货物在口岸暂无查验条件的情况下移至属地开展查验监管。创新“一站式”通关服务机制,为重大项目进口成套设备及零部件配套通关服务方案。建设船载危险货物集装箱开箱查验数字系统,提高查验的准确性、便捷性和高效性。依托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部署海港口岸上线运行国际航行船舶联合登临检查功能,推动口岸查验单位间常态化开展船舶联合登临检查,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大通关管理。(责任单位:深圳海关、深圳海事局)

  13.加快提升国际交通综合服务能力。加密与全球先进城市、创新型城市、新兴市场城市的连接,积极拓展往来重点区域和“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的国际航线。加快深圳机场快件货站和南澳码头建设。与国外枢纽型机场建立友好机场交流机制,在航线网络、服务提升、运营管理等领域开展交流合作。积极拓展深圳港国际航线和运输服务,不断提高重点国际航线的频次。建设深圳辖区航运公司数字化安全管理体系服务系统,加强安全管理数字化手段建设,提升航运公司数字化安全管理能力。积极拓展国际铁路物流新通道,实施“中欧班列+跨境电商”新模式,提升深圳中欧班列竞争力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深圳海事局)

  14.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依托前海、河套等重大战略合作平台,全面对标国际经贸规则,加快落实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定实施深圳市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加强跨领域、跨部门协同和市区联动,形成共促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合力。推进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引导企业发展高增值型服务外包业务,支持先进技术服务进口,加快发展平台分包、云外包、众包等服务外包新模式新业态。推动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发展,培育数字贸易新业态,壮大数字贸易龙头企业。探索知识产权跨境转让交易新实践,发布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业务指引,精准对接跨境交易需求,推动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跨境交易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前海管理局、河套发展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15.提升知识产权与检测认证服务质效。优化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各级优势示范企业资质荣誉认定对海外专利布局的引导、促进作用,鼓励企业优化全球知识产权布局。完善全流程海外维权工作体系,支持企业积极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和诉讼。持续拓展海外维权专家资源库、海外知识产权政策库、海外知识产权重点案例库,全面提升中小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强化平台机构信息和行业资讯更新保障服务,为企业提供国际认证动态更新、上市产品分析等服务。鼓励深圳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积极拓展国际认证资质,为产品“走出去”提供国际检测认证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四)营造品质舒适的宜居宜游环境

  16.提升境外来深人员消费支付便利程度。聚焦机场、口岸“第一站”,围绕“食、住、游、购、娱、医”等场景,构建优质、高效的外卡受理、移动支付、现钞支付、账户服务、数字人民币等支付服务体系,为境外来深人员打造安全、便捷、高效的消费支付环境。加大数字人民币硬钱包发卡机布设力度,提升境外来深人员使用数字人民币硬钱包“一卡通”支付便利度。推动银行、支付机构接入护照入境信息官方核验渠道,为境外来深人员境内开户、绑定外卡提供可靠的核验方式。提高新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五星卡”在金融支付等应用场景的便利程度。(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市委金融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深圳海关)

  17.打造国际化旅游环境。提升“旅游+”的引导能力和供给水平,推动旅游与多产业融合,拓展工业旅游、科技旅游、体育旅游、会展旅游等融合发展的新业态。依托科技与设计创新平台,打造高品质旅游购物品牌。加快建设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大力发展邮轮旅游、游艇旅游,丰富高端邮轮线路产品,拓展“海上看湾区”精品航线。积极引进国际高端品牌酒店,完善文旅消费基础设施。探索开展国际医疗旅游试点,制定国际医疗行业地方标准,规范国际医疗旅游服务流程。积极拓展国际邮轮航线,支持企业推动共建邮轮旅游联盟、港口联盟。(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

  18.大力促进消费扩容提质。高标准建设标志性商圈,整合节日大道、市政公园、文体设施等资源,依托全国示范智慧商圈平台谋划建设世界级商圈。大力发展“四首经济”(首发、首秀、首展、首店),增加城市的时尚度、影响力,促进城市消费升级。进一步扩大离境退税商店范围,优化退税商店布局。依托节假日举办公园各类文体活动,打造“公园+”系列消费体验活动。放宽境外来深人员申领新能源小汽车(包括混合动力、纯电动小汽车)指标申领条件。加大深港“一卡通”推广发行力度,拓展深港公共交通使用范围。优化港人在深线下购物快递通关服务和口岸接驳巴士等交通服务,推动解决港人线上下单后快递到家不便等问题。(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深圳市税务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管局)

  19.拓展外文公示语覆盖面。加强对机场、口岸、会议会展中心、旅游景点、涉外酒店、应急避难场所等重点公共区域外文公示语设置及译写的服务供给,为外籍人士在深工作生活提供良好的语言服务和便捷支持。研究制定深圳市灾害预警信息多语种发布管理指引,实行多语种预警信息发布制度。(责任单位:市委外办、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

  20.推进医疗服务国际化。深入开展医院质量国际认证,加快推进医疗服务跨境衔接。探索建立与医院质量国际认证相衔接的医疗费用跨境支付机制。加快前海国际医疗服务集聚区建设,大力引进港资澳资医疗机构。优化医疗保障服务网络,提升医保经办双语服务能力,构建方便快捷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委金融办)

  (五)完善便捷友好的宜业宜学环境

  21.支持国际人才来深执业创业。进一步扩大境外职业资格便利执业认可清单和国际职业资格视同职称认可目录,积极探索视同职称更多应用场景。推动符合条件具有港澳或国际职业资格的金融、规划、文化、旅游等领域专业人才备案或注册后在前海提供服务,并认可其境外从业经历,实现25类专业人士可直接或经备案(登记)后在前海提供专业服务。加快落地在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优化留学人员创业服务和国际人才管理服务,大力引进国际创新人才来深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前海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委金融办、市司法局、市住房建设局、深圳海事局、深圳证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22.推进教育国际化发展。深入实施《留学深圳五年行动计划(2024-2028年)》,着力打造“留学深圳”新品牌。扩大留学生规模,优化留学生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快高水平学科建设,做优做强大学优势学科。推动中外合作办学高校高质量发展。加强基础教育融合共促,支持香港高校或附属学校来深合作办学。强化深港澳高校产学研创新协同发展,推进深港两地高校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联合成立研究院。大力引进优质国际教育资源。(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3.提升涉外服务水平。完善“深圳·智慧外事”系统功能,不断提高业务办理的信息化水平,加大力度协助深圳企业邀请外国人来深进行商务活动。持续优化“i深圳”APP多语种版本,上线多语种门户自动推荐功能和英文智能客服。高质量编制国际化街区建设评价规范,全面推广国际化街区创建经验,科学配置国际人才生活空间,为国际人才提供优质的居住环境。发挥前海国际人才港“一站式”服务中心作用,深化“In Qianhai”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为国际人才提供一站式全生态全链条服务。(责任单位:市委外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前海管理局、市住房建设局)

  24.创新全链条涉外法律服务。大力推动深圳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设,集聚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香港律师事务所驻深圳代表处、外国律师事务所驻深圳代表处、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办公室等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强化国际仲裁、国际商事调解、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查明等全链条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服务效能,营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涉外法治人才专家库组建工作,打造涉外法治人才高地。(责任单位:市司法局、深圳国际仲裁院)

  25.便利国际人员往来。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内实行更加便利的出入境及停居留政策,推动经备案的科研人员通过专用通道实现高效便捷跨境。争取在深圳机场周边规划建设国际商务合作区。推进智慧口岸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为通关人员提供口岸通关指引、通关畅通状态查询、停车位预约、出入境资讯等功能应用,优化通关体验。(责任单位:河套发展署、市前海管理局、市口岸办)

  (六)塑造开放包容的城市品牌形象

  26.加强国际经贸往来交流。举办2024深圳全球招商大会,向海内外投资者全面推介展示深圳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擦亮“投资深圳、共赢未来”品牌。发挥好驻海外各经贸代表处及驻外经贸联络处“海外窗口”作用,积极开展海外经贸交流活动,联合香港投资推广署等合作机构,面向国际社会全方位推介深圳。(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贸促委)

  27.积极承办重大涉外活动。推动更多外国高级别团组访问深圳,着力引进国际知名会议会展等活动,吸引更多国际高端资源聚集。高水平举办前海论坛、大湾区—东盟经济合作(前海)论坛、蓝厅论坛和金砖国家未来网络创新论坛等涉外活动。支持办好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责任单位:市委外办、市前海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局)

  28.打造更具国际影响力的展会和活动。着力引进一批行业影响力强、带动效应显著的国际知名展会,建设国际知名会议、展览目的地。建立重点展会海关驻场监管制度,对于国际展品进境需求较为集中且符合条件的展会,给予海关驻场监管免担保便利措施。营造多元融合的国际化氛围,举办深圳红树林国际海岸艺术节、大芬国际油画双年展、国际摄影周、中国少年说等品牌国际化主题活动。办好深圳钢琴音乐季、深圳国际爵士音乐节等活动,提升深圳艺术文化的国际知名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深圳海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9.开展城市名片系统宣推。以“国际红树林中心”“设计之都”“全球全民阅读典范城市”等为名片,以文博会、“一带一路”国际音乐季、“吾城吾歌”等为载体,精准开展国际传播。围绕春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开展重大节庆文旅营销。推动“深圳故事”城市文明全球交流计划,在海外重点城市策划城市形象主题推介。精细化、差异化设计科技发展、城市文脉、知名企业等不同类型的采访线路,联动全球华文媒体,组织开展采访报道,宣推国际化城市形象。联动国际友城资源,借助来深参访外国政要、在深外籍人士等群体对外讲述深圳故事,传播“深圳好声音”。(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30.加强城市对外宣传平台建设。联动国家级外宣平台,深化与人民日报、新华社、央广总台等央媒海外平台合作,组织策划多语种多国别记者看深圳、驻华使节看深圳等活动。进一步强化EyeShenzhen九语种网站建设,推动资讯服务功能提升,创建深圳城市数字形象素材专页,打造综合性的城市IP共享素材平台。(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各有关单位要把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对照本工作方案,细化本单位落实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形成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责任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同推进。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商务局建立健全与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定期收集和通报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各区各有关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凝聚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

  (三)做好宣传推广。充分运用各类传播平台和宣传资源,持续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全面系统地宣传深圳国际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和涉企政策,提升深圳营商环境国际影响力和吸引力。


内容来源:深圳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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